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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建委《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
                                      所属栏目:省内法制要闻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房地产管理局,淮北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一、提高对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要性的认识。要认识到《办法》的实施是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房屋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房屋征收部门一定要认真领会和准确把握《办法》的实质和要求,改进工作思路,建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促进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管理。各地要严格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准入制度,积极开展对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有效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

  三、规范房屋征收评估行为。各地要严格执行《办法》规定的工作规程,房屋征收过程中的所有程序、内容以及方法等,都要向被征收人公开、向社会公开,接受被征收人和社会的监督,防止暗箱操作现象的出现,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正,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办法》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要依法严厉追究、严肃查处。

  四、尽快建立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按要求尽快成立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制定相关工作规程,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五、大力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组织从事房屋征收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人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贯彻实施《办法》的能力。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好《办法》的宣传工作,为全省房屋征收评估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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