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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运龙律师,理学学士、法学学士,三级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和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法学会会员,芜湖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芜湖六安商会秘书长,安徽皖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联系人:戈运龙律师
移动电话:1396601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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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您好,请问发包人权利有哪些?
姓名:吴女士 [2021-03-15]
留言内容:
回复内容:答: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的基本权利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检查工程作业进度和质量权利以及提起诉讼的权利。具体包括:1)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订立堪察、设计、施工、装修等合同;2)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以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3)承包人没有通知发包人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发包人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4)发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应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票标准进行验收; 5)发包人对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6)承包人违约或造成发包人损失,发包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民法典》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第七百九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和七百九十六条规定,发包人首先拥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由此可见,发包人拥有检查工程作业进度和质量的权利。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由此可知,发包人具有诉讼权利。 参考案例:陕西西安中院(2018)陕01民终6539号“西安希乐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西安市宜爱欢乐城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天幕实业有限公司、杨晓东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1-03-15]
标题:楼上卫生间老是渗水怎么办?
姓名:刘姐 [2016-06-14]
留言内容:律师您好!我买的房子在中央城,住进去已经两年了,但是楼上的卫生间老是漏水,特别是夏天到了,正烦人,闹得人很不悟心。找物业,物业让找楼上住户,住户说是房子质量问题,不是他们的问题,我该怎么办?
回复内容:鉴于你们的房屋实际入住两年,律师不知道你们的实际交房日期,请查看您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合同,查看是否已经超过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应由开发商承担。如果已经超过质保期,责任应当由物业或住户来承担。 首先,必须确定漏水的部位,到底是楼上住户自有部分的水管漏水,还是整栋房子共有部分水管漏水。 那么,漏水的部位如果是楼上住户自己家的水管,毫无疑问,应当由住户承担责任《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漏水的部位如果是房屋共有部位的水管,物业有专项维修基金,专门负责这一块。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016-06-15]
标题:认购书的定金可以退吗
姓名:张女士 [2016-04-25]
留言内容:销售跟我说有人要买我看中的楼层,让我晚上去交定金。回来后家人对这个房子不满意,我可以退定金吗
回复内容:这个需要看您签署的认购书具体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认购书根据约定内容的不同,可能具有先合同约定、定金合同的性质,甚至可能视为实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看到合同的具体约定,律师没有办法直接给出判断。 [2016-04-26]
标题:房产合同纠纷
姓名:果冻 [2016-04-25]
留言内容:我们买的房子合同上写明是33层,地下一层,地上32层,但是拿到房子后没有地下一层,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如何维护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
回复内容:第一、要看你们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地下部分是否计算了费用、或者算入公摊面积。 第二、就您个人而言,无地下部分对您是否产生实际影响,甚至直接影响到您的个人利益。 第三、该房屋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得到规划部门、住房建设管理部门的审批和备案,相关材料中是否涉及到地下部分? [2016-04-26]
标题:公路施工安全隐患怎么办
姓名:胡先生 [2016-04-13]
留言内容:您好!去年下半年太湖县赤百公路建设至我家屋后路段,施工方在未经我以及我伯父家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离我家十米不到的距离的地方修建了一个地上高四米宽两米的挡土墙,墙基未经水泥灌浆由石头堆砌而成,在挡土墙上方倒了几万立方土以及几百车石头形成了一个及其倾斜的山坡,原公路建设所用的废弃护栏,乱石在土堆构成的坡面上肉眼可见,随时都有可能沿斜面下滑直接砸毁我家房屋的安全隐患,未设计地表排水系统,渗沟和倾斜式排水孔等!也未设计任何排水排沙系统,下雨降水都是从地上地下直接通向我家房屋,去年十月此处施工刚完成,大量雨水夹杂着泥沙直接从我家和伯父家厨房客厅地下经过,就像溪水一样流淌,直接导致我家地基下沉,厨房砌的墙向外膨胀,房屋多出裂缝,最大大约一厘米左右,摇摇欲坠,伯父家房子更是只能靠一根竹子支撑,以防倒塌的安全隐患!且只要一下雨就有石头从山坡上滚下来,弄得我们经常担惊受怕,不能好好休息!请问我该怎么办?
回复内容:1、您这个案件从简单上来说是相邻权纠纷,当然如果对你们住宅造成如此严重的破坏,那么甚至上升的了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保护。 2、公路施工九成都会牵涉到公共利益,违法搭建或者施工超出许可除外,你们这边首先一定要合法维权,向职能部门和施工主管单位来协调和对话,拍摄对施工存在的问题、住宅严重影响的照片、对这些事实的叙述、包括你们希望实现的目标,形成文字材料,一定要形成文字材料,根据在查到的信息S362赤百公路改造工程是安庆市立项的工程,整理材料交给市交通局(公路建设鉴定部门)、市规划局(审批规划部门)、地方政府(市发改委批准立项建设)主张权利。 3、一定不要采取过激措施,其一这是县重点项目,如前所述公路这块还可能牵涉到公共利益;其二直接对抗的结果很可能是鸡蛋碰石头而且还一无所获;其三、要在维权中紧咬宪法赋予老百姓最基本的财产安全与生命健康权;最后公路建设、相邻权对抗规划部门以及房屋拆迁这块,权利人都是弱势方,所以要以解决问题,实现补偿为目标。 [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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